不訂立新法例 —「same activity, same risk, same regulatory outcome」
MAS 表示,根據「same activity, same risk, same regulatory outcome」原則,現行規定同樣適用於代幣化與非代幣化的資本市場產品。代幣化改變的是事物的構建形式,而非其經濟實質。該做法技術中立,並着眼於代幣的實質。
SINGAPORE TOKENISED SECURITIES MARKET MAP
沒有訂立新法例、直接沿用現行證券法規的市場。這裡率先推進的並非立法,而是公私營項目。
01 · STATUS
「已獲批准」、「規則已生效」和「已正式營運」並不是同一回事。
MAS 表示,根據「same activity, same risk, same regulatory outcome」原則,現行規定同樣適用於代幣化與非代幣化的資本市場產品。代幣化改變的是事物的構建形式,而非其經濟實質。該做法技術中立,並着眼於代幣的實質。
數碼代幣是否屬 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 下的資本市場產品,須就其特徵、意圖與結構,以及所附帶的一籃子權利(bundle of rights)作整體檢視(holistic examination)而定。若屬該產品,MAS 會進一步確認其類型 —— 股份、債權證、集體投資計劃的單位等。
一級市場平台須持有 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ce;交易平台屬於有組織市場,須為 approved exchange 或 recognised market operator;託管須持有託管服務的 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ce。並無為代幣化另設專門類別。
MAS 與業界的合作計劃,逾四十家機構參與,分為三個工作組:資產及財富管理(由 Schroders 主導)、債券(由 ICMA 主導)及外匯(由 Ant Group 與 ISDA 主導)。MAS 表示,已運作的實施案例為商業可行性、營運韌性及監管一致性提供了具體證據。
Guardian Fixed Income Framework 是在債務資本市場推行代幣化的業界指引,Guardian Funds Framework 則是代幣化基金的建議。兩者均非法律,而是業界實務指引。
在2024年5月的白皮書中提出:一個涵蓋受規管金融資產、代幣化央行貨幣及商業銀行貨幣的共享帳本。BNY、Citi、J.P. Morgan、MUFG 及 SG-FORGE 參與其中,ECB、Banque de France 及 IMF 的人員以觀察員身分加入。目前處於研究設立非牟利組織的階段,並非已運作的基礎設施。
Project Guardian 屬批發市場計劃,參與者為銀行、資產管理公司及市場基礎設施。DBS Digital Exchange 同樣採會員制,服務機構投資者及認可投資者。制度清晰並不等同於散戶可以參與。
02 · OWNERSHIP
以SEC 2026年1月的分類為基礎,按法律結構及權威所有權紀錄分類,而不是按代幣外觀分類。
MAS 將代幣化描述為運用軟件創建構成或代表資本市場產品的數碼代幣。新加坡並未如瑞士般設立新的法律載體,亦未如歐盟般設置有期限的豁免,而是以現行法律的適用來處理。
並不會因為某物是代幣而有較寬鬆的途徑。不論形式如何,要約規則同樣適用——這是此市場一貫的邏輯。
03 · TRADING ROUTES
持有模式與交易場地是兩個不同維度;不同路徑的規則及結算方式亦不同。
供代幣化證券、衍生工具或集體投資計劃單位交易的平台,可能構成 organised market。要經營該平台,須獲 MAS 批准為 approved exchange 或認可為 recognised market operator。
Operating a primary market platform requires a 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ce for the relevant regulated activity. Having possession or control of customers' products requires a 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ce for providing custodial services.
04 · REALITY CHECK
24 小時交易、即時結算、自行託管、碎股買入——最常被提到的這四點,在不同模式下並不會一律發生。
重要提示: 兩者都是常設的,但形成的路徑相反。「已有制度」一語在兩地的含意並不相同。
重要提示: 見到「經 MAS 批准」這類說法時,宜區分那是規則還是項目成果。
05 · ECOSYSTEM
這不是監管機構的「認可公司名單」。只整理各公司公開披露或正式提交的角色,並附來源。
既是中央銀行,也是金融監管機構。負責發布指引、發牌,並主導 Project Guardian 與 GL1。
由 DBS 營運的會員制數碼資產交易場所,向機構投資者及合資格投資者提供交易、代幣化及託管服務。並非供個人直接買賣的場所。
由 Citi、HSBC、Schroders、Standard Chartered 及 UOB 組成的多方參與網絡,旨在將各自的代幣化試驗商業化並擴大應用規模。
由 BNY、Citi、J.P. Morgan、MUFG 及 SG-FORGE 主導,並有 Euroclear 及 HSBC 加入的共享帳本構想。目前處於研究成立營運機構的階段。
MAS 協助金融機構取得包括新加坡元批發型 CBDC 在內的共同結算資產,以進行市場測試。DBS、OCBC、Standard Chartered 及 UOB 為首批參與者。
06 · LICENCES
註冊、申報生效、批准與豁免是不同概念。同樣是「與 SEC 有關」,意思並不相同。
注意存在豁免(SFA section 82)。並無為代幣化而設的特別處理。
注意兩者中屬於哪一類,見 Guidelines on the Regulation of Markets(SFA02-G01)。
注意The same disclosure is required as for a conventional security.
06 · REGULATION
法例、SEC命令、SRO filing、No-Action Letter、staff觀點及企業計劃具有不同法律效力。
MAS 表明,若數碼代幣屬 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 下的受監管產品,其要約或發行即受監管。此立場自此一直維持不變。
提出一個能跨境處理受監管金融資產的共享帳本。屬構想,而非已運作的系統。
四條主線:Guardian Wholesale Network、擴大的 GL1、兩個業界框架(GFIF 及 GFF),以及 SGD 測試網。全部並非立法,而是實施與指引。
承接2017年數碼代幣發行指引,此版本將適用範圍擴展至二級交易、結算及託管,並把判斷標準與牌照要求整合於同一份文件之內。
07 · SOURCES
優先採用SEC、DTCC/DTC、NYSE/ICE及Nasdaq;公司資料會清楚標示為企業來源。
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(MAS) · 2025-11-14 · 一手資料
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(MAS) · 2025-11-14 · 一手資料
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(MAS) · 一手資料
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(MAS) · 2024-11-04 · 一手資料
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(MAS) · 2024-05 · 一手資料
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(MAS) · 2017-08-01 · 一手資料
DBS · 公司官方資料
08 · METHODOLOGY
先確認投資者在法律上持有甚麼,再確認交易路徑,最後核對權威來源及實際營運狀態。「代幣化」這個標籤本身不能決定股東權利、交易對手風險或結算週期。